日前,集团旗下的&濒诲辩耻辞;锦江&谤诲辩耻辞;、&濒诲辩耻辞;锦江之星&谤诲辩耻辞;商标入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首批《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》。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规定,仅有6类注册商标可以纳入保护名录,包括:在本市具有较高知名度;本市驰名商标;涉外高知名度商标;相关重大活动(项目)期间,需加强保护的参与者商标;市场占有份额较大、知名度较高且在上海遭遇侵权需要加强保护的商标等。集团的两大商标能够入选首批《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》,是对锦江系列商标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充分肯定。
据悉,入围《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》还将对锦江商标的异地维权带来有力保障,未来可得到本市工商、市场监管、司法、经济信息化、商务等部门以及海关等中央驻沪单位携手形成的协同保护,为集团的品牌建设工作提供良好法治环境。